商標國際注冊流程和費用大全(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一、商標國際注冊途徑
1、分別向各個國家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
2、在我國國內已經啟動注冊程序的,向我國商標局提出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我國是《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的成員國,根據這兩項協定的規定,可以通過我國商標局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統一提出注冊申請。
二、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時,申請人的主體資格
1、內地申請人:在我國設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或
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
有用我國國籍。
2、臺灣申請人:法人或者自然人均可。
3、香港澳門申請人:目前,香港和澳門的法人或自然人,都不能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
三、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時,必須滿足的條件
1、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商標注冊申請程序(提出申請,或者在申請過程中,或者已經拿到注冊證);
2、請求指定保護的國家,如果僅簽訂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則要求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獲得了注冊(已經注冊成功,沒有在申請中,也沒有被駁回)。
3、請求指定保護的國家,如果僅簽訂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或者同時簽訂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則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可以是提出申請而且已經受理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經注冊成功的商標。
四、申請注冊的流程和費用
流程:
準備申請文件→向我國商標局國際注冊處提交申請文件→按照《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官費→商標審查→領取國際注冊證
官費:
1、基礎注冊費:653瑞士法郎(黑白圖樣)或903瑞士法郎(彩色圖樣)。
2、補充注冊費:每個指定締約方收取100瑞士法郎,要求單獨規費的締約方除外。
3、附加注冊費:在有補充注冊費的情況下,如商品/服務的類別超過3個,每增加1個類別,增加100瑞士法郎。
4、單獨規費:某些締約方會要求收取單獨規費,詳見單獨規費表。
申請文件清單:
1、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書
2、外文申請書(MM表格)
3、申請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等)
4、國內《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5、如果國內商標在國內進行過變更、轉讓、續展等業務,需要一并提交核準證明復印件
6、申請人使用英文名稱的,需要提供使用該英文名稱的證明文件
7、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8、指定美國的,提交MM18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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