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指定美國時有哪些特殊規定?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10-20 21:55:48
美國在加入馬德里聯盟時,對《馬德里協定》或《議定書》的某些條款做了保留或聲明,對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的某些要件進行審查時,主要依據美國相關法律和規定。
以下就是申請注冊時指定美國的,在填寫外文申請表格時一些特別注意事項:
1、企業性質一欄:美國要求必須填寫,可接受CORPORATION,UNINCORPORATED ASSOCIATION,JOINT VENTURE或者PATERNERSHIP等。
2、美國要求說明商標有無含義,是否表示地理名稱,在相關的產品或服務行業中是否有特殊含義。
3、商品一欄,美國要求商品的申報必須符合其國內《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手冊》 的要求,馬德里國際注冊通用的《尼斯國際分類》只是作為參考。
我們建議,指定美國的申請人在填寫外文表格(MM2或MM3)時, 10 ( a )和 10 ( b )最好一起填寫。 10 ( b )一欄是在指定國家對商品做限制,即在不超出商品范圍的情況下,對商品做出刪除或細化。比如:美國不接受 “ 服裝 ” ,但是接受 “ 服裝,即襯衫、毛衣、風衣、褲子和運動外套 ” 。
4、指定美國時,必須填寫 MM18 表格。
MM18 表格中 Signature 一欄必須為個人簽名,
Signatory's Name (Printed) 一欄必須打印簽字人姓名的拼音,
Signatory's Title 一欄必須打印簽字人的職務。
Date of execution (dd/mm/yyyy) 一欄日期的填寫方式是日 / 月 / 年,比如 2012 年 4 月 18 日,應該填寫為 18/04/2012 。
INFORMATION REQUIRED BY THE INTERNATIONAL BUREAU 也要一并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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