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專利申請會受到哪些處罰?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1-03-20 11:06:10 瀏覽: 次
根據《關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第75號局令)
第四條規定:
對于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除依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對提交的專利申請進行處理之外,可以視情節采取下列處理措施:
1、不予減繳專利費用;已經減繳的,要求補繳已經減繳的費用;情節嚴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內不予減繳專利費用;
2、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以及《中國知識產權報》上予以通報,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3、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利申請數量統計中扣除非正常申請專利的數量;
4、各級知識產權局不予資助或者獎勵;已經資助或者獎勵的,全部或者部分追還;情節嚴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內不予資助或者獎勵;
5、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對從事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的專利代理機構以及專利代理人采取行業自律措施,必要時專利代理懲戒委員會根據《專利代理懲戒規則(暫行)》的規定給予相應懲戒;
6、通過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騙取資助或者獎勵,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關鍵詞: 申請專利 專利代理 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