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 通信專利申請的單側撰寫原則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1-03-14 11:17:43

專利的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保護范圍由記載在權利要求中的文字確定,在通信交互的技術方案中,往往存在多個執行主體,如信息接收端、信息發送端。專利法律法規中未規定必須從單側進行撰寫,但是實際上,從保護專利權人利益的角度看,從單側進行撰寫更利于對利益的保護。
從單側進行撰寫,也就是從單個產品的角度來布局權利要求,這種權利要求布局方式,執行主體只有一個,在侵權判定時,滿足單一侵權者規則,侵權判定及維權較方便。
若權利要求中從多側進行撰寫,則有多個執行主體,在侵權判定時,會涉及到多個侵權者,多個侵權者全部參與才能覆蓋權利要求中的全部技術特征,維權時會涉及多個被告,侵權判定及維權難度較大。
案例分析
申請號:201480020250.X,筆者僅引用申請文件中部分內容,并做了一定的形式改動,以避免其他問題對本文所述問題的干擾。
本申請主要流程:

撰寫過程中可以從 終端側、基站側、包括終端和基站二者的系統 來進行撰寫,得到三套權利要求:
一、 終端側
“一種由終端處理無線鏈路失敗的方法,其包括:
與第一基站關聯的至少一個小區及和第二基站關聯的至少一個小區構成雙連接;
檢測對于所述第一基站關聯的至少一個小區和與所述第二基站相關聯的至少一個小區中的任意小區的無線鏈路失敗發生;
向所述第一基站或者所述第二基站傳輸無線鏈路失敗相關信號;以及
接收用于處理所述無線鏈路失敗的設置信息。”
二、 基站側
“一種由第一基站控制終端的無線鏈路失敗處理的方法,其包括:
從終端或向終端提供額外無線資源的第二基站接收無線鏈路失敗相關信號;
生成用于處理無線鏈路失敗的設置信息;以及
傳輸用于處理無線鏈路失敗的設置信息。”
三、 包括終端和基站二者的系統
“一種由系統處理無線鏈路失敗的方法,所述系統包括終端和第一基站,所述方法包括:
由終端執行以下步驟:
第一基站關聯的至少一個小區及和第二基站關聯的至少一個小區構成雙連接;
檢測對于所述第一基站關聯的至少一個小區和與所述第二基站相關聯的至少一個小區中的任意小區的無線鏈路失敗發生;
向所述第一基站或者所述第二基站傳輸無線鏈路失敗相關信號;
由第一基站執行以下步驟:
從終端或向終端提供額外無線資源的第二基站接收無線鏈路失敗相關信號;
由生成用于處理無線鏈路失敗的設置信息;
由傳輸用于處理無線鏈路失敗的設置信息;以及
由終端接收用于處理所述無線鏈路失敗的設置信息。”
分析
方案一、二、三的技術本質有什么不同嗎? 沒有,兩者在技術上實現的是相同的信息交互功能。既然這樣,這三種寫法有什么區別,為什么要單側撰寫?
方案一 是從終端側進行撰寫,描述了終端執行的步驟,保護的方法及涉及的產品:

方案二是從第一基站側進行撰寫的,描述了第一基站所執行的步驟,保護的方法及涉及的產品:

方案三是從包括終端和第一基站二者的系統進行撰寫的,描述了終端和系統所執行的步驟,保護的方法及涉及的產品:

如果僅從撰寫的角度來說,三套權利要求都是清楚的。相比較而言,方案三是三個方案中最清楚完整的。假設按照方案三的寫法,簡化處理以說明問題,其保護的上述系統簡化為包括終端、第一基站兩個技術特征關聯的方案。
那么當終端如手機的制造商或者銷售商存在潛在侵權時,如何判斷侵權,按照侵權判定的“全面覆蓋原則”,方案三保護的是一個“系統”,但手機即移動終端僅是該系統中的一個技術特征,無法覆蓋中終端和第一基站,也即方案三根本無法使單獨的手機的制造商或者銷售商的侵權判定成立。
可見,單側撰寫,主要是為了侵權判斷的方便。專利撰寫需要多重考量,在滿足專利法A26.3、A26.4以及A22.2新穎性、A22.3創造性等主要法律條款規定后,還應該考慮撰寫的權利要求在后期法律訴訟中抓對方侵權判定的難易度,侵權方的策略性選擇等因素。
單側撰寫只是一種撰寫形式,以單側為表象,其本質還是如三個主體間的信息交互,但寫法的不同,導致的保護主題以及侵權判定結果等則完全不同。
在具體的實務操作中,審查員在審查意見通知書中指出過缺少必要技術特征、缺乏單一性、得不到說明書支持、不具有創造性等問題,這些問題都可以通過在描述時多使用限定型用語來描述其他主體相關的信息這樣的方法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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